根據Bergeson and Campbell, P.C.於2024年6月12日的報告,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裁定個人護理產品委員會(PCPC)勝訴,反對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(OEHHA)。OEHHA此前根據1986年的《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執法法》(即第65號提案),要求對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中的二氧化鈦發出致癌警告,尤其是空氣中可吸入大小的未結合顆粒形式的二氧化鈦。

正如Bergeson和Campbell, P.C.所指出的,IARC的2B組分類是基於動物而不是人類致癌性的證據。此外,最近的研究產生了不同的結果。2022年發表在《科學報告》上的一篇研究發現,沒有證據表明納米TiO2具有吸入動物模型中的第二類致癌性。

在歐洲,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 (SCCS) 於 2020 年發佈了一項意見,認為“使用色素 TiO2在典型的美髮氣溶膠噴霧產品中,最高濃度高達25%,對普通消費者或美髮師來說都是不安全的。然而,SCCS也確定了「色素TiO2的使用在散粉中,在典型的面部化妝應用中,最高濃度高達25%,對普通消費者來說是安全的。這些結論是基於對TiO2的安全性評估在可能被歸類為第 2 類致癌物(通過吸入)的背景下。

雖然吸入風險可能尚無定論,但OEHHA回應了安全閾值的必要性,以確定何時不需要警告。OEHHA建議根據第25705(c)條對“二氧化鈦(空氣中可吸入大小的未結合顆粒)”採用“無重大風險等級”(NSRL)。當每日平均暴露水準等於或低於以下兩項時,建議的NSRL將適用。

  • 對於直徑為 10 微米 (μm) 或更小的空氣傳播的未結合顆粒,建議的 NSRL 為 440 微克 (μg);和
  • 對於直徑為0.8μm或更小的空氣傳播的未結合顆粒,建議的NSRL為44μg。
應PCPC和美國化學理事會 (ACC) 的要求,OEHHA 延長了關於修訂《加州法規》第27篇第25705(b) 節的公眾意見徵詢截止日期,以包括擬議的二氧化鈦 (空氣傳播的、可吸入大小的未結合顆粒)。OEHHA 現在將在 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對擬議法規徵求意見。

甲登公司提供的TiO2符合最嚴格的65提案法規,無論最終加州法院的決議為何,均能安心使用於產品之中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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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登企業成立於1984年,是台灣歷史最悠久也最具專業的美妝保養品原料代理商之一。多年來,我們致力於從世界各地進口高品質的香精、原料、色素、活性物、蠟和天然精油等產品,提供客戶最優質的原料選擇。
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建議僅通過吸入途徑將部分二氧化鈦TiO2分類為CMR2(疑似人類致癌物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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